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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出去的钱是现金,只有借条没转账记录,法院会怎么处理?

  小付和小陈是一对关系还不错的朋友。一日,小陈以买车手里还差些钱为由,在小付家向小付借了3万元。小陈也写下了借条。刚好小付家里有现金,所以直接就拿了现金给小陈。

  还款日期到了之后,小付多次找小陈讨要,但是小陈却说已经还清了,小付遂拿着借条,起诉到了法院。

  那么,有借条但无转账凭证,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?

  大余律师解析:

  一方借出去的钱是现金,只有借条但是没有转账记录,并且对方说已经还清的,对方必须对还清的事实进行举证。

  如果对方抗辩说根本就没有拿到过借条中的金额的,且原告也无法提供款项出借的证据的,一般情况下,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、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和方式、当事人财富变动的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,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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